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開課時段(暫訂) |
普通物理學(含實驗) | 3學分 | 112學年度暑期 |
普通化學(含實驗) | 3學分 | 113學年度暑期 |
普通生物學 | 3學分 | 112學年度暑期 |
地球科學 | 3學分 | 113學年度暑期 |
普通生物學實驗 | 1學分 | 112學年度暑期 |
地球科學實驗 | 1學分 | 113學年度暑期 |
科學展覽設計與展示 | 2學分 | 112學年度暑期 |
科學教育 | 2學分 | 112學年度暑期 |
自然與生活科技課程設計與實施 | 2學分 | 113學年度暑期 |
科學教育與評量 | 2學分 | 113學年度暑期 |
環境教育 | 2學分 | 112學年度暑期 |
專題研究 | 2學分 | 113學年度暑期 |
合計 | 26學分 |
112學年度暑期-13學分 113學年度暑期-13學分 |
請詳細閱讀簡章、報名相關辦法及退費規定再行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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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流程:
未完成報名步驟(一)至(三)者,不予受理報名。
(一)進修推廣處網站報名網址:http://cee.utaipei.edu.tw (首次請先註冊會員,請務必填寫地址含郵遞區號)。
(二)登入 ➪ 課程資訊-最新課程-課程分類:學分班
-113年度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領域自然專長26學分班 ➪
➪ 同意報名事項 ➪ 確認報名課程,報名後會呈現為「候補」待審核。
(三)網路報名完成後,請一週內email審核文件至電子信箱:fysuper@utaipei.edu.tw,信件主旨及審核文件檔名:自然26學分班_姓名_錄取順位(1或2)。審核文件掃描檔請合併為1個檔,本校約2-3個工作天(不含假日)回覆資料是否齊全。
(四)提供審核文件:
1.教育部提供之各縣市薦送名單:請提供在職證明(1個月內)與最高學歷證書。
2.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或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請提供最高學歷證書與一般合格教師證。
(五)錄取名單於113年5月23日公告本校進修推廣處網頁 http://cee.utaipei.edu.tw。
若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協助之處,請洽:
1.招生事宜:進修推廣處 (02)2311-3040分機1512、1532
2.開課事宜:地球環境暨生物資源學系辦公室 (02)2311-3040分機3153
招生人數25~50人為原則,含實習課,以50人為招收上限。
修習規定:
(一)本班開設26學分課程需全程修習,各科成績及格者發予本校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及成績單,任何一科缺席超過上課時數1/3者(缺席時數含事假、病假),不授予學分證明書及成績單。
(二)本課程僅提供教師進修加註領域專長,不得申請學分抵免,與教師證書之取得無關聯,亦不涉及教師資格之取得。
注意事項:
(一)所繳證件如有偽造或不實者,除取消進修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本校並保留追究責任之權力。
(二)材料費及書籍費等費用視課程需要另由學員自行負擔,不包含於學費中。
(三)課程內容依教育部109年6月19日臺教師(二)字第1090086800號函備查該校之「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領域專長專門課程」規劃。
(四)如遇特殊情形,本校有調整課程、授課師資、上課時間與上課教室之權力。
(五)上課期間如遇天災或颱風假停課,當天即停課一次,並由授課教師擇期補課。
優惠辦法:
學分班課程,不適用本校進修推廣處公告之「臺北市立大學推廣教育優惠要點」。
退費標準:
依本校進修推廣教育實施要點第16點規定辦理如下
(一)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之九成。
(二)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之半數。
(三)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四)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課程資訊若有異動,請以本校進修推廣處網頁公告為主。
由於學費金額超過超商收費上限,請儘量使用ATM(網路)/繳費功能,繳款後儘速拍照回傳繳費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