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內容

courses details
BoAi-1123-credi-0101 113年度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領域自然專長26學分班 BoAi-1123-credi-0101

113年度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領域自然專長26學分班

報名期間
Registration Period
2024-04-09 ~ 2024-06-22
課程期間
Course Period
2024-07-01 ~ 2025-08-29
上課時段
Class Schedule
詳見簡章課表,08:00 ~ 17:00
教室位置
Class Location
博愛校區
課程狀態
Course Status
尚未開課
報名費
Registration Fee
0
學費/學分費
Tuition Fee/Credit Fee
58500
材料費
Material Fee
0

課程資訊

Course Information
招生對象
Prospective Student
1.教育部提供之各縣市薦送名單優先。 2.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或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年齡區間
Age Range
上課時數
Class Hours
468
招生人數
Enrollment
1人
開班人數
Minimum Capacity
15人
費用說明
Fee Description
每一學分新臺幣2,250元,合計新臺幣58,500元(一次繳清)。
授課講師
Lecturer

課程大綱

Course Syllabus
科目名稱 學分數 開課時段(暫訂)
 普通物理學(含實驗) 3學分 112學年度暑期
 普通化學(含實驗) 3學分 113學年度暑期
 普通生物學 3學分 112學年度暑期
 地球科學 3學分 113學年度暑期
 普通生物學實驗 1學分 112學年度暑期
 地球科學實驗 1學分 113學年度暑期
 科學展覽設計與展示 2學分 112學年度暑期
 科學教育 2學分 112學年度暑期
 自然與生活科技課程設計與實施 2學分 113學年度暑期
 科學教育與評量 2學分 113學年度暑期
 環境教育 2學分 112學年度暑期
 專題研究 2學分 113學年度暑期
 合計 26學分

112學年度暑期-13學分

113學年度暑期-13學分

 

報名方式

Ways of Registration

請詳細閱讀簡章、報名相關辦法及退費規定再行報名。

簡章(課表)下載: 點我下載 

 

報名流程

未完成報名步驟(一)至(三)者,不予受理報名。
(一)進修推廣處網站報名網址:http://cee.utaipei.edu.tw (
首次請先註冊會員,請務必填寫地址含郵遞區號)。

(二)登入 ➪ 課程資訊-最新課程-課程分類:學分班 -113年度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領域自然專長26學分班 ➪  ➪ 同意報名事項 ➪ 確認報名課程,報名後會呈現為「候補」待審核。
(三)網路報名完成後,請一週內email審核文件至電子信箱:fysuper@utaipei.edu.tw,信件主旨及審核文件檔名:自然26學分班_姓名_錄取順位(1或2)。審核文件掃描檔請合併為1個檔,本校約2-3個工作天(不含假日)回覆資料是否齊全。
(四)提供審核文件:
1.教育部提供之各縣市薦送名單:請提供在職證明(1個月內)與最高學歷證書。
2.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或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請提供最高學歷證書與一般合格教師證。
(五)錄取名單於113年5月23日公告本校進修推廣處網頁 http://cee.utaipei.edu.tw

 

若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協助之處,請洽:

1.招生事宜:進修推廣處 (02)2311-3040分機1512、1532

2.開課事宜:地球環境暨生物資源學系辦公室 (02)2311-3040分機3153

 

重要訊息

Important Information

招生人數25~50人為原則,含實習課,以50人為招收上限。

 

修習規定

(一)本班開設26學分課程需全程修習,各科成績及格者發予本校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及成績單,任何一科缺席超過上課時數1/3者(缺席時數含事假、病假),不授予學分證明書及成績單。

(二)本課程僅提供教師進修加註領域專長,不得申請學分抵免,與教師證書之取得無關聯,亦不涉及教師資格之取得。

 
注意事項

(一)所繳證件如有偽造或不實者,除取消進修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本校並保留追究責任之權力。

(二)材料費及書籍費等費用視課程需要另由學員自行負擔,不包含於學費中。

(三)課程內容依教育部109年6月19日臺教師(二)字第1090086800號函備查該校之「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領域專長專門課程」規劃。

(四)如遇特殊情形,本校有調整課程、授課師資、上課時間與上課教室之權力。

(五)上課期間如遇天災或颱風假停課,當天即停課一次,並由授課教師擇期補課。

 

優惠辦法

學分班課程,不適用本校進修推廣處公告之「臺北市立大學推廣教育優惠要點」。

 

退費標準

依本校進修推廣教育實施要點第16點規定辦理如下
(一)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之九成。
(二)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之半數。
(三)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四)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課程資訊若有異動,請以本校進修推廣處網頁公告為主。

 

課程備註

Course Remark

由於學費金額超過超商收費上限,請儘量使用ATM(網路)/繳費功能,繳款後儘速拍照回傳繳費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