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 據:
「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及「大學辦理推廣教育計畫審查要點」。
貳、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二、洽詢電話:綜合服務組(02)2311-3040 #1512、#1532
分區進修推廣組(02)2311-3040 #1522、#1523
進修推廣組(天母)(02)2873-0778、(02)2873-0779
三、報名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至下午17:30。
四、報名方式:
(一)網路報名:網址http://cee.utaipei.edu.tw/,輸入帳號密碼即可報名。
(二)親自報名:臺北市愛國西路一號 行政大樓三樓 進修推廣處(博愛)。
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行政大樓一樓進修推廣處(天母)。
(三)報名後持繳費單(可自行列印)至台北富邦銀行各分行或超商辦理繳費。 請於三日內繳費,以便保留名額。
五、優待辦法:
(一)本校教職員工及其配偶與直系親屬學費75折(報名時請出示相關證件)。
(三)本校退休教職員工及其配偶學費75折(報名時請出示相關證件)。
(三)設籍本校校區之中正區及士林區居民學費8折(報名時請出示身分證或相關證件)。
(四)舊學員學費8折。
(五)5人以上新生團體報名學費8折(報名時請彙整名單並交由本處)。
(六)以上優惠最遲於課程開課前三天完成繳費,(例如3/20開課,須於3/17前【含 當日】完成繳費),逾期恕無優惠,以原價計費。如課程因故延期則以延期後開課日起計。
(七)各項優惠方案若為重複身分擇其最優惠方案辦理未出示相關證明文件將以一 般身分報名。
(八)校外與境外開課、專案課程、學分班恕無優惠。
(九)本推廣中心課程優惠不適用於北市大游泳學校。詳情請洽北市大游泳學校官方帳號。
參、注意事項:
一、報名及繳費手續,請於開課前辦理完畢,本處可預先受理其他梯次報名。
二、參加學員應衡量個人體能狀況,如有不適合從事之活動者,請勿報名。
三、凡報名本處課程之學員,請填寫「體適能評估問卷」以及疾病史,以避免日後意外發生時,責任歸屬問題。
四、完成報名者,於開課前如因故不克參加者,請電洽本處辦理退費之後續相關事宜。
五、若遇颱風、地震等天災,依照臺北市政府公佈之規定決定停課與否,本處將不另行通知、補課與退費。
六、室外場地若因天候因素影響,由各授課教師另行安排室內課程或延期補課。
七、恕無提供轉班。各課程收費係採單科計算,如報名繳費後欲改選他科課程者,已完成繳費之科目必須辦理退費,改選之科目列印繳費單如期繳交,二者不得相互沖抵費用。
八、轉班規定:
(一)學員課程已繳入費用後,更改課程需酌收100元手續費並限一週內完成手續。
(二)由費用較高之項目轉換為費用較低之項目者,差額不予退還,並酌收手續費100元。(非自願性轉班者除外)
九、退費規定:
依據教育部頒定大學辦理推廣教育計畫審查要點第11條規定辦理
(一)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之九成。
(二)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之半數。
(三)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四)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十、當梯次已開課時段之課程,因故無法繼續上課者,不得要求下梯次補課。
十一、學員於上課期間,請勿攜帶貴重物品,若有遺失請自行負責。
十二、本處保有合併梯次及開辦與否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