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詳細閱讀簡章、報名相關辦法及退費規定再行報名。
簡章(課表)下載:【博愛校區】「114學年度暑期碩士學分班-歷史與地理學系」招生簡章
報名流程:
一、至臺北市立大學進修推廣處網頁報名。http://cee.utaipei.edu.tw/。
二、點選
註冊/登入(新生請註冊會員)。
三、登入
➪ 課程資訊
➪ 最新課程 ➪ 課程分類:學分班
➪ 電腦多媒體輔助教學研究 ➪
➪ 同意報名事項 ➪ 確認報名課程。
【繳費單產生方式說明】
1.會員登入後,如一次勾選多個課程一起報名,系統將整合產生一張繳費單,方便一次完成繳費。
2.若採取單科逐次報名的方式,每完成一科課程報名,系統都會個別產生一張繳費單,因此報名多個課程時,將會收到多張繳費單。
*請學員留意*:單科逐次報名所產生的每張繳費單皆有不同的繳費單號碼,請務必依各繳費單分別完成繳費,切勿自行將多張繳費單金額加總後,僅以其中一張繳費單進行繳費,以免造成帳務無法正確核銷,影響報名資格。
四、繳交資料:大學學歷或同等學歷證明文件,於線上報名後三天內,以現場繳交或email至本校進修推廣處,電子信箱:fysuper@utaipei.edu.tw,信件主旨:暑期史地系學分班_姓名。本校約2-3個工作天(不含假日)回覆資料是否齊全,報名結束日前未繳交學歷證明者視同放棄報名。
列印繳費單:
一、登入會員
➪ 點選
➪ 待繳費課程 ➪ 列印繳費單。
二、繳款方式:(1) 臨櫃繳款:請持單向「台北富邦銀行」全省各分行繳納。(2) 晶片金融卡轉帳繳款:【自付轉帳手續費15元】。(3) 全省各超商門市(7-11、全家、萊爾富、OK,代收金額3萬元以內)繳款。
若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協助之處,請洽:
招生事宜:進修推廣處(02)2311-3040分機1512、1532
開課事宜:歷史與地理學系辦公室(02)2311-3040分機4512
學分修習規定:
成績及格者(碩士班以70分為及格),由本校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
注意事項:
(一)所繳證件如有偽造或不實者,除取消進修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本校並保留追究責任之權力。
(二)學員未來如通過本校入學考試,取得學籍,其已修之科目學分之得否抵免,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及系所規定辦理。
(三)學分班學員之身分為「推廣教育學員」,僅修習課程與學分,不授與學位,該修習學分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證明。
(四)材料費及書籍費等費用視課程需要另由學員自行負擔,不包含於學費中。
(五)如遇特殊情形,本校有調整課程、授課師資、上課時間與上課教室之權力。
(六)當報名人數不足時,本校有權停課。
優惠辦法:
學分班課程,不適用本校進修推廣處公告之「臺北市立大學推廣教育優惠要點」。
退費規定:
(一)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之九成。
(二)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之半數。
(三)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四)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五)課程收費係採單科學分計算,如報名繳費後欲改選他科課程者,已完成繳費之科目必須辦理退費,改選之科目列印繳費單如期繳交,二者不得相互沖抵費用。
報名人數15人以上開班,確定開班後以Email(或簡訊)通知繳費。
✽ ✽ ✽ ✽ ✽ 接獲繳費通知,請詳細閱讀簡章、報名相關辦法及退費規定再行繳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