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財政部115年委託淡江大學推廣教育處及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辦理促參專業人員訓練,於11及12月各增開促參專業人員證照班一案,請查照。說明:一、依本府交下財政部115年8月12日台財促字第11525521320號書函辦理。二、財政部為提高各機關辦理促參業務人員之知能,委託淡江大學推廣教育處及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辦理旨揭證照班,於11及12月增開2場次。貴機關可視需求依財政部來函資訊自行派員參訓,並請協助轉知承辦貴機關促參案件相關業務之顧問廠商或民間機構人員報名。